• 7. 確保人人獲得負擔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續的現代能源

  • 7.1
    到 2030 年,確保人人都能獲得負擔得起的、可靠的現代能源服務。
  • 7.1.1
    能獲得電力的人口比例。
  • 7.1.2
    主要依靠清潔燃料和技術的人口比例。
  • 7.2
    到 2030 年,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結構中的比例。
  • 7.2.1
    可再生能源在最終能源消費總量中的份額。
  • 7.3
    到 2030 年,全球能效改善率提高一倍。
  • 7.3.1
    以一次能源和國內生產總值計量的能源密集度。
  • 7.a
    到 2030 年,加強國際合作,促進獲取清潔能源的研究和技術,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效,以及先進和更清潔的化石燃料技術,並促進對能源基礎設施和清潔能源技術的投資。
  • 7.a.1
    為支助清潔能源研發和可再生能源生產,包括為支助混合系統而流入發展中國家的國際資金。
  • 7.b
    到 2030 年,增建基礎設施並進行技術升級,以便根據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和內陸發展中國家各自的支持方案,為所有人提供可持續的現代能源服務。
  • 7.b.1
    在發展中國家安裝可再生能源能力 (人均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