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採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及其影響
13.1
加強各國抵禦和適應氣候相關的災害和自然災害的能力。13.1.1
每 10 萬人當中因災害死亡、失蹤和直接受影響的人數。13.1.2
依照《2015-2030 年仙台減少災害風險框架》通過和執行國家減少災害風險戰略的國家數目。13.1.3
依照國家減少災害風險戰略通過和執行地方減少災害風險戰略的地方政府比例。13.2
將應對氣候變化的舉措納入國家政策、戰略和規劃。13.2.1
具有國家自主決定捐款、長期戰略、國家適應計劃、適應訊息通報和國家訊息通報戰略的國家數量。13.2.2
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13.3
加強氣候變化減緩、適應、減少影響和早期預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傳,加強人員和機構在此方面的能力。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 (ii) 可持續發展教育在 (a) 國家教育政策;(b) 課程;(c) 教師教育;和 (d) 學生評估中主流化的程度。13.a
發達國家履行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承諾,即到 2020 年每年從各種渠道共同籌資 1000 億美元,滿足發展中國家的需求,幫助其切實開展減緩行動,提高履約的透明度,並儘快向綠色氣候基金注資,使其全面投入運行。13.a.1
到 2025 年,與持續現存集體籌集 1000 億美元承諾目標相關的每年提供和籌集的美元數額。13.b
促進 + B68 在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建立增強能力的機制,幫助其進行與氣候變化有關的有效規劃和管理,包括重點關注婦女、青年、地方社區和邊緣化社區。13.b.1
具有國家自主決定捐款、長期戰略、國家適應計劃、適應訊息通報和國家訊息通報戰略的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數量。